在构造函数中调用this()时,必须是构造函数中的( )语句
开头
中间
最后
任何一个
this()在第一行的原因就是: 为保证父类对象初始化的唯一性. 我们假设这种情况, 类B是类A的⼦类, 如果this()可以在构造函数的任意行使用, 那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? 首先程序运行到构造函数B()的第一行, 发现没有调用this()和super(), 就自动在第一行补齐了super() , 完成了对父类对象的初始化, 然后返回子类的构造函数继续执行, 当运行到构造函数B()的"this(2) ;"时, 调用B类对象的B(int) 构造函数, 在B(int)中, 还会对父类对象再次初始化! 这就造成了对资源的浪费, 当然也有可能造成某些意想不到的结果, 不管怎样, 总之是不合理的, 所以this() 不能出现在除第一行的外的其他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