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列关于修饰符混用的说法,错误的是
abstract不能与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
abstract类中不建议有private的成员
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或接口中
static方法中能直接处理非static的属性
1.抽象类不能创建实例,也就是不能使用new创建一个抽象类对象,即使创建出抽象类对象,调用了抽象方法,也无法实现功能,因为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。
2.抽象类可以不包含抽象方法,倘若包含,哪怕是一个,该类也必须作为抽象类,抽象类可以包含普通方法,可以给子类调用;抽象类是有构造器的,且其子类构造器必须先调用父类构造器。
3.若子类没有实现/覆盖父类所有的抽象方法,那么子类也得作为抽象类(抽象派生类)。
4.构造方法不能都定义成私有的,否则不能有子类,因为子类构造器无法调用其构造器(创建子类对象前先调用父类构造方法)。
5.抽象类不能使用final修饰,因为其必须有子类重写其抽象方法,抽象方法才能得以实现。
6.抽象类是不完整的类,需作为父类,由子类实现其功能细节,功能才能得以实现。
1、静态方法可直接通过类名访问,类名.静态方法;
2、静态方法只能访问静态变量,不能访问 非静态 的成员(包括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)。
3、main方法即为静态的。
2.抽象类可以不包含抽象方法,倘若包含,哪怕是一个,该类也必须作为抽象类,抽象类可以包含普通方法,可以给子类调用;抽象类是有构造器的,且其子类构造器必须先调用父类构造器。
3.若子类没有实现/覆盖父类所有的抽象方法,那么子类也得作为抽象类(抽象派生类)。
4.构造方法不能都定义成私有的,否则不能有子类,因为子类构造器无法调用其构造器(创建子类对象前先调用父类构造方法)。
5.抽象类不能使用final修饰,因为其必须有子类重写其抽象方法,抽象方法才能得以实现。
6.抽象类是不完整的类,需作为父类,由子类实现其功能细节,功能才能得以实现。
1、静态方法可直接通过类名访问,类名.静态方法;
2、静态方法只能访问静态变量,不能访问 非静态 的成员(包括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)。
3、main方法即为静态的。